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3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花交函〔2022〕90号
利永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益路两旁围栏过高的建议》(第203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2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机非护栏设置的设计规范,高度范围是0.6米至1.2米,公益路现有机非隔离护栏高度是1.2米,符合设计标准。由于我局当时考虑设置1.2米机非护栏防止非机动车道车辆人员由于机非护栏高度过低摔到机动车道造成更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后来城区部分路段由交警部门设置的机非护栏高度却是0.8米,为统一机非护栏,提高城市形象,同时方便以后维修管养,后期我局按交警部门标准将机非护栏设置高度统一为0.8米。
另外,根据机非护栏设置标准,在横街路口处6米范围内不设置机非护栏,防止车辆右转时,会因视角盲区看不到右后方是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辆。下一步我局将对该路段不符合设计规范的横街路口附近机非护栏进行排查及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增加设置停车泊位,及时完善我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工作,方便广大市民的出行。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童建阳,联系电话:868816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花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