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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011号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27 14:44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教办函〔2022〕47号

汤惠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教师减负的建议》(第501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2022年3月3日进行了座谈交流,2022年3月4日与您进行了电话回访。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依据《中共广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对进校园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穗教育〔2020〕2号)要求,印发《广州市花都区规范检查评估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清单》,对我区进校园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保留了专项教育督导等40项进校园活动,合并了全国质量月等13项进校园活动,撤销了学校周边污染排查等4项进校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统筹规范了行政和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有效减轻了学校和教师负担。

  今后,我区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五项管理”规定和“双减”政策,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加大行政性和社会性事务进校园的规范力度,切实加强各类行政性和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活动,建立健全各类行政性和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活动审批制度。另外,我局也将进一步优化教育行政管理,积极优化合并各类教育评估、督查、检查工作,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的负担。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黄美环;联系电话:368987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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