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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雅街关于政协十一届花都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0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7-18 11:27    文章来源:花都区新雅街     【 字体:   】  访问量: -

新雅函[2022]80号

赵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花都区迎宾大道两旁景观的建议》(第2009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新雅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街职能部门与您在3月16日、3月22日进行了电话沟通;3月24日上午,新雅街联合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等单位召开了第2009号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提及的“进一步优化道路两旁建筑外墙设计,尤其对矮岗村一带破旧建筑进行翻新和装饰”建议,矮岗村属于白云区区域,破旧建筑进行翻新和装饰建议由广州市进行协调,花都区与白云区做好相应的工作对接,以达到两区市容景观的协调统一。

  二、关于提案提及的“统一道路两旁的围蔽标准,另可利用彩绘围蔽、加厚加密路边绿化方式在实现围蔽的功能同时提高美观度”建议,根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办意见,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对迎宾大道实施了绿化工程的提升。通过绿化风格、变化韵律、色彩节奏等方面进行沿线景观绿化效果提升,结合“干净、整洁、平安、有序”达到塑造特色、完善功能的效果,提升迎宾大道在花都区的核心地位。我区迎宾大道两侧,许多部位已设置围蔽板或用绿植进行遮挡,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围蔽板的维护和绿植的养护工作。

  三、迎宾大道为我区重要线性通道,兼具交通和景观双重作用,是展示我区城市形象的景观大道。迎宾大道沿线的灯饰效果比较差,主要原因是镜湖大道至106国道段两旁还处在建设期。关于提案提及的“统一规划道路两旁建筑的灯饰设计,对灯饰位置、造型、颜色及亮度等标准进行规范”建议,根据《广州市城乡照明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第四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应当设置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主体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包含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方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将在城市风貌特色、城市品质空间、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我街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推进。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徐洁莹,联系电话:020-368598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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