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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公安分局关于区第十一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1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7-29 15:12    文章来源: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穗公花复〔2022〕50号

谭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建议》(第2011号)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职能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21年11月2日起,广州市允许电动自行车上牌后,花都区电动车数量剧增,据统计,2021年11月3日至今,全区共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15.79万辆。针对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乱象,我区已强化落实市人大《关于开展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专项监督的通知》工作要求,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通行、停放、维修、营运6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并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严格处罚。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

  我区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工作,充分挖掘我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工作亮点,统筹区内、区外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综合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行为。一是发挥传统媒体宣传力量。及时调配记者,对我区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的有力措施和积极成效进行采访,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两微一抖一快”等平台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1年,电视、广播报道相关新闻42条;《今日花都》报刊登《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还城市一个安全有序环境》《交通秩序大整治进入严查严管阶段》《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标准化建设》等新闻15条。二是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受众多、传播范围广等优点,利用“花都发布”“今日花都”等平台,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工作知识宣传力度。新媒体发布《@花都家长和学生:这封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信,请查收!》《大整治!花都严查摩电违法行为!》《惨剧频发!电动自行车车主,请停止这样做!》《关于电动自行车限行政策,最新消息来了!》等信息23条。三是强化与中央、省、市媒体的沟通。积极向中央、省、市媒体报送优质稿件,协调媒体采稿报道,提高群众知晓率,强化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意识。人民日报APP、南方+、广州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报追《您的电动车超标了吗?花都区严打整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严查严管!广州花都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广州花都首辆电动自行车上牌!新牌长这样……》《花都区新华街规范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花都警方开展查纠“摩电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共73条。学习强国APP报到《【区县新闻】广州花都:电动车智能充电站来了,扫码即可充电!》《【百灵.竖】广州花都首辆电动自行车上牌》等。四是加强线下引导。我分局采取多渠道的宣传方式,例如开展随警采访、执法直播、典型曝光;利用等新媒体,协调商场显示屏、地铁和公交广告屏、小区宣传栏等媒介发布法律法规常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广场宣传活动,以及违法和事故视频播放,通过互动小游戏、发放宣传品等,增加活动趣味性和亲民性,充分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

  (二)依法处理涉电动自行车违章和交通事故。

  一是推动电动车上牌。根据花都区居民住户数的比例及相关居民出行调查的数据综合估算,花都区的家庭住户电动自行车数量约40万辆左右。为方便群众上牌,我分局积极推动13间邮政服务网点、2间移动网点、294间带牌销售网点开展电动车上牌服务,为后续管理打下基础。自2021年11月份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以来,我区登记上牌的电动车约为15.5万辆。二是严打非机动车违章,结合日常勤务及“摩电”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固定设卡及流动设卡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严查摩电违法上路、不戴头盔、超员等突出交通违法。我区电动自行车查处力度一直位居全市前列。2021年查扣违法上路摩电车辆约3.26万辆,查处摩电违法15.3万宗。2022年上半年查扣违法上路摩电车辆约1.26万辆,查处摩电违法5.67万宗。三是合理划分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法和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为区县一级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作出,我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现有41名民警,全部都是专业的事故处理人才,其中大部分人员都具有省厅认可的中级及以上事故处理资格,他们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会根据事故成因、路权、双方过错等综合考量,其中一般案件还需经过集体讨论才能得出责任划分。责任划分后,当事人双方有异议的还可向广州市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复议,且案件实行经办人终身负责制,保障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加大产业的管理力度,杜绝改装乱象。我分局多次组织警力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商铺开展五类车非法改装整治行动,严格查处违反规定擅自经营改装非机动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一方面是加强服务引导,联合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专家对11家次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助力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帮扶指导,1家企业新取得1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管理不规范的4家企业提出质量提升建议,发出《贵令整改通知书》1份,企业已完成整改,并要求生产企业签订《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和参加安全生产经营会议。另一方是加强查处打击,根据省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了“红棉剑锋”“奋战三百天、全力保安畅”等行动,2021年共出动检查人员4543人次,检查相关生产、销售企业4908家次。通过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并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7宗,罚没款20万余元,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秩序。

  (五)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我分局积极配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物业充电设施建设的规划落地。221年3月18日,区住建局和区消防大队已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花都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牵头发动、组织在小区有条件的地方增加修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严禁在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放点。同时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管理工作,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行为,遇到不停劝阻的及时报告区消防大队,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在住宅小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

  (一)设施先行,为电动自行车通行创造空间。近两年以来,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为我区道路建设及交通隐患排查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好契机,我分局将持续运用好“大整治”平台提取好的做法,一是强规划,重实际。设施建设不能为完成考核而建设,而是要充分评估,有条件的聘请第三方给予专业指导进行系统规划,有针对性地通过路口退缩、车道瘦身等微改造办法,保障设施预防事故的实效。二是强引导,重养成,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对电动车、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护栏内行驶存在盲区,需继续加大日常引导,实现专车专道,形成各行其道的通行习惯。

  (二)稳控基本面,持续强化路面整治成效。坚定不移“以人民为中心”“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和交通秩序管理。每周保持不少于2次全区专项行动,持续推动日常整治和统一行动相结合,严查严控路面“摩电”各类交通违法,确保查处力度不放松,管控措施不减档。

  (三)推动行业责任,规范完善闭环管理。进一步推动区预联办实体化运作,探索社会共治之路,落实行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监督;探索建立信用体系,将摩电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探索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动物流运输、外卖送餐、快递配送等行业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尤其以外卖骑手为突破口,建立交通违法与骑手个人利益挂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借用“荣誉杠杆”,延伸党支部、村居等组织监督责任触角。借鉴白云区使用“平安白云”APP收集摩电违法信息,发动群众开展交通劝导以及对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的村民采取削减年度分红的措施。同时,完善前期开发的“花都政务”APP,“电动自行车违法登记模块”,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区预联办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党支部。探索发挥基层党支部和村社组织的监督教育作用,让轻微交通违法、未将本人驾驶或实际所有的电动自行车规范登记上牌的党员干部、村民“红红脸、出出汗”,参与交通安全劝导或前往交通劝导站进行站岗守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汤静文,3776319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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