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梯府函〔2023〕49号
吴少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梯面镇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居民生活区外立面剥落房屋进行修复的建议》(第2007号)收悉。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协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各单位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工作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是民生任务。按照《广州市花都区老旧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流程指引(试行)》文件要求,需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选出业主代表,向社区居委会提出老旧小区改造申请,在完成居民意愿征询,居民筹集诚意金、居民对后续管养模式达成一致意见等工作后,由镇建设部门核实材料并完善相关手续。经摸查,本次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未筹备成立业委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待完成上述工作后,我镇积极协调各方,筹集资金予以落实。
感谢您对我镇老旧小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王燕婷,联系电话:8685134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花都区财政局,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花都区梯面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