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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第十一届花都区委员会三次会议第3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28 15:15    文章来源: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卫函〔2023〕38号

贺立新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稳步提高花都区急救意识与能力》(第3031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进行认真研究,并与您于2023年8月17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综合有关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牵头急救能力建设方面

  《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和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急救医疗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院前医疗急救和社会公众急救。条例明确:1.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将社会急救医疗事业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保障社会急救医疗事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2.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社会急救医疗的监督管理工作;⑶其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社会急救医疗相关工作。

  二、关于AED配置使用方面

  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积极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贴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急救培训、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建立社会急救志愿队伍等社会公众急救建设。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有关事项的函》要求,加快推进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客运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体育场馆、风景旅游区等场所的管理单位,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企业,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大型工业企业等行业、单位配置AED。目前已经在广州地铁站点、政务服务中心、花都湖、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消防救援站等场所配置了27台AED。今年再通过社会爱心捐赠花都区48台AED用于公园、养老院、学习等重要场所,并遵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AED后续维护和管理。

  区财政部门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中央、省、市和区部署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支出需求的基础上,助力急救意识和能力建设工作。

  三、关于开展急救培训方面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通过120医疗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健教等部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卫生应急培训和AED培训。

  120医疗急救中心重点针对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和医学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开展演练。2023年依托“羊城工匠杯”和“花都工匠杯”比赛,广泛开展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全体急诊医护人员医疗急救技术培训,“人人参与”,“人人过关”,以赛促培,以培促用,通过高规格比武形式把医疗急救培训推向新高潮。

  红十字会多年来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及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多项工作任务,一直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宣传普及,积极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向多领域拓展,扩大救护技能培训的覆盖面,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培训面向社会企业、工厂、养老机构、政府部门、旅游体育、消防、学校幼儿园、物流、急救协会和其它社会组织等各行各业、政府机构。近三年开展卫生应急讲座14场次,受众735人;开展卫生应和AED急培训51期,受训2687人并颁发急救员证。

  健康教育部门长期、广泛开展卫生应急讲座。近三年,健康教育部门组织卫生应急“五进”活动379场次(含AED内容121场次),受众3.1万人次,有效补充了广大群众卫生应急素养提高。

  下一步结合医疗和经济情况,加快加大AED布局、安装,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面向更加广泛的社会人群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特别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应急救护培训力度。

  以上意见主动公开。

  同时非常感谢委员对我区卫生应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期待您继续为我区健康卫生事业提出宝贵意见!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4日

(联系人:毛德新、明平良,联系电话:3685759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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