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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第十一届花都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0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8-24 17:04    文章来源: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建函〔2023〕104号

毕宝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区农村老年人等困难户居住条件的建议》(第4003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17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摸查农村老年人等居住困难户底数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民政部门牵头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入户核查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兜底保障动态管理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民政服务对象住房不安全情况81户,及时转介住建部门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优先实施公租房保障,给予租金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转介住建部门优先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持续加强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稳定、持久保障困难群众家庭住房安全。

  二、关于通过相关部门、相关政策改善困难户居住环境的建议

  (一)开展宅基地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对全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性梳理,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全力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开创全区宅基地工作的新局面。一是按照《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二是深入开展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宣传活动,做实做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宣传,先后召开了专题培训班、送课下乡等宣传培训活动,全面宣传解读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政策,同时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调查,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

  (二)开展农村泥砖房改造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区制定《花都区开展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花农办〔2020〕3号),对全区有人常年居住且是唯一住房的C、D级农村贫困户泥砖房进行改造。本次农村泥砖房改造主要采取政府奖补、企业资助的形式推进,由镇街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泥砖房进行初步摸查,经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聘请第三方对农村泥砖房改造户房屋进行危房鉴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核定其是否符合建房规定,区民政局核定其是否为贫困户,并要求各镇街核准后,最终确定本次泥砖房改造名单共9户,目前已全部完成改造,并有6户已入住。

  三、关于通过村委或受捐等方式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的建议

  通过健全“社工+慈善”的制度体系,营造专业、规范的发展环境,推动设立社区慈善基金,赋予慈善捐赠功能,形成下沉社区、服务群众的全区慈善捐赠网络,有条件的镇(街)社区(村)居委会、承接驻地社工站的社工机构等可通过在区慈善会设立专项基金的形式成立社区慈善基金,向社会募集资金用于本辖区内开展的各项社区(村)公益服务和建设,形成“由社区来,到社区去”的发展运作模式。如炭步镇思媛社区慈善基金积极链接家属资源、社区社会组织、爱心企事业单位、社区建筑志愿者及热心居民,为困难长者进行居家微改造,解决其居家安全隐患问题,促进社区群众注重居家安全,形成居家安全环境的氛围,并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命安全。现我区已设立社区慈善基金24个,基本实现区内10镇街全覆盖,有11个镇(街)级的社区慈善基金,13个村(居)级的社区慈善基金,不仅能解决困难群众相关困难,还能推动社区建设完善发展。现阶段的慈善资金募集由各个社区慈善基金联合区慈善会来完成,并由各镇(街)驻地社工站来承接具体服务,对接群众需求,为建设幸福社区开展慈善微项目,实行五社联动链接资源、更加精准帮扶困难群众,有效利用筹集资金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老年人等困难户居住条件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曾淑娴,联系电话:3689709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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