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街关于政协第十一届花都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4号提案答复的函
新华街函〔2023〕78号
陈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天马河沿岸打造为滨水活力社区和 新型消费空间的建议》(第2014号)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花都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花都区科工商信局、花都区水务局、新华街、秀全街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18日进行了现场考察,经花都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花都区科工商信局、花都区水务局、新华街、秀全街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陈英委员提出进一步提升滨水空间品质,以滨水空间、公共绿地和街道为载体,增加露营、滨河公园、文化舞台、特色集市等功能空间,完善夜间休闲消费场所建设的建议,及关于希望贯通天马河与新街河西段步行系统的问题,已与相关部门沟通好,在后续建设滨江新城的规划当中得到解决。
关于要规范经营活动,对各类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占道经营要给予整治规划范的问题。新华街、秀全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市政管理所对天马丽苑和天马河周边的占道经营乱摆卖、环境脏乱差等现象进行综合整治,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检。对于陈英委员建议规范停车,在交通量较小的荔红南路、九潭路等路段划定路边临时停车泊位的意见,已在望亭桥西秀全街管辖的荔红路及周边设置约50个车位,下一步将根据使用情况增加临时停车泊位。
对于陈英委员希望组织街头文艺表演、灯光秀等活动,在零售、餐饮、休闲娱乐等各类夜间经营活动领域,打造一批网红夜市的建议。秀全街万科天景花园相关公司正在小区对面桥旁停车场逐步实施网红夜市项目,现在天马咖啡已在营业,并吸引包括周边等市民休憩和消费。
新华街天马河项目开发商正在将天马河项目第三期部分住宅用地调整为旅游建设用地,并已同步建设网红夜市、旅游露营设施,待手续完善消防验收后正式开放。
感谢您对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关于把天马河沿岸打造为滨水活力社区和新型消费空间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5日
(联系人:张嘉健,联系电话:8683449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科工商信局。
附件:《关于把天马河沿岸打造为滨水活力社区和 新型消费空间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陈英委员提出“关于把天马河沿岸打造为滨水活力社区和 新型消费空间”(第2014号)建议,我街高度重视,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我街工作实际,积极连同花都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花都区科工商信局、花都区水务局、新华街、秀全街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制定本办理工作方案。
一、办理目标
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努力打造滨水活力社区和新型消费空间。
二、工作任务
按照建议内容,结合街道职能,加强与花都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花都区科工商信局、花都区水务局、新华街、秀全街等会办单位沟通,协调做好该提案的建设工作流程及相关政策法律依据,指导做好该提案的建设方案。
三、工作分工
(一)由我街协调花都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花都区科工商信局、花都区水务局、新华街、秀全街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情况调研工作。
(二)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该路段如何整治提出政策意见。
(三)由新华街、秀全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对该路的占道经营乱摆卖行为进行执法,并建立常管常抓的工作机制。
(四)交通管理部门在周边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五)新华街、秀全街协调、支持市场主体积极建设打造网红夜市、旅游露营地。
四、办理时限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考核要求,针对我街实际与工作特点,坚持“深入调研、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真诚沟通”的办理工作原则,从以下四点做好工作。
1、加强委员联络。(3月1日-4月1日)
采取电话沟通、专题调研、协商座谈、上门走访等方式积极与代表沟通,了解其核心诉求及对办理工作的意见。
2、认真制定方案。(4月2日-4月20日)
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科工商信局等会办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察看,各会办单位提出相关意见,新华街收集汇总各会办单位意见,制定工作方案。
3、按计划推进工作。(4月21日-7月31日)
组织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联合开展行动,有条不紊的按照计划进行指导办理工作。
4、做好建议答复工作。(8月1日-8月30日)
建议答复严格按程序认真起草、保证质量,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以正式函件形式印发,上传至管理系统并报送区政协。同时,严格按要求向委员反馈办理意见。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