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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第十一届花都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01 10:52    文章来源: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建函〔2023〕107号

罗红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高空抛物”的建议》(第2021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和各镇(街)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3月17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不仅有损现代城市文明,还可能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的还会导致人身伤害事件发生。近年来,我区在治理“高空抛物”方面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工作,有效避免了因“高空抛物”造成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宣传引导

  近年来,我区持续加强对“高空抛物”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工作,向辖区内的各小区、商业写字楼、商业公寓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各企业在场所显眼的位置张贴警示标语,同时通过业主微信群、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个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2023年以来,我区开展多场“送法进社区”活动,通过有奖问答、派发宣传单、“以案释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的严重性,引导社区居民提升文明素养和文明意识。

  二、加强人防技防建设

  一是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由物业服务企业组建巡查队伍,不定期检查小区共用部位(外墙、装饰物等)、门窗、空调架等,并提醒小区居民规范阳台花盆、杂物的摆放,尤其是在台风期间,通过群发信息提醒小区居民提前清理好阳台摆放的物品,防止物品坠落引发安全事故。日常检查中如发现外墙剥落等情况,及时进行围蔽并做好警示提醒。需要启用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申请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装高空监控摄像头。我区正在积极引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加装高空监控摄像头,利用技术手段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震慑。对于有维修资金的小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加装;对于没有维修资金的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建议业主自行筹集资金进行加装。

  三、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伤害,下一步,我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各职能部门将对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企业限期内整改到位,不断压紧压实企业的责任。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治理“高空抛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谭锋,联系电话:3696209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新华街,新雅街,秀全街,花城街,花山镇,花东镇,狮岭镇,赤坭镇,炭步镇,梯面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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