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28号建议答复的函
东府函〔2024〕379号
刘嘉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花东镇七星小学附近村道路面改造的建议》(第3028号)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绿化和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工程建设组)、花东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各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我镇派专员现场勘查,您提出村道路面改造建议的路段位于竹湖村第三经济社至七星小学,长约400米、宽2.5米的村道,目前该路段暂未进行硬底化。
二、意见和建议
根据您的建议,我镇于2024年8月初对村道路面改造项目进行了初步设计及估算,预计项目总投资约40万元。我镇认为,按镇村职责分工,村道建设属于属地村职责范围,我镇将压实属地村的主体责任,争取由村委负责实施。若村委无法实施,再把村道路面改造项目列入我镇明年的建设计划,并纳入财政预算尽快完成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道路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