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0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花交函〔2024〕 110 号
汤惠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三东大道与新和村道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3002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交通运输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9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在三东大道与新和村道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问题。2023年我局就该位置新建交通信号灯问题征求了公安交警部门意见,得到回复是该位置已纳入机场三期改造项目,建议取消该项目。为进一步确认此情况,我局与机场建投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该位置新建交通信号灯项目确实是纳入2025年机场三期改造计划。为避免与机场三期规划有冲突和造成不必要资金浪费,我局建议该位置新建交通信号灯项目暂不实施,届时由机场三期改造项目一并完成。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市政设施养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