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17号代表建议主办意见的复函
秀全街函〔2024〕70号
毕启栓代表:
您提出《关于完善广州市花都区第一幼儿园附属幼儿园门前道路交通设备设施的建议》(第3017号)收悉。我街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6月13日进行了电话沟通和见面会谈,经综合会办单位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意见,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6月13日,邀请您到广州市花都区第一幼儿园附属幼儿园充分摸清初衷和核心诉求及对办理工作的意见。6月20日,再次邀请您以及街道承办部门、交警大队、幼儿园等单位到现场就第一幼儿园附属幼儿园门前道路交通问题进行现场沟通。交警大队负责人现场向您解释目前无法加装电子抓拍设备的原因,您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我街及交警大队同提供的加装禁止停放警示标识牌的办理意见。
经综合人大代表、会办单位意见,7月5日,我街在学校门口道路明显位置加装禁止停放警示标识牌。下一步,街道职能部门及交警七中将加大此路段巡逻,发现有影响学校交通安全的违停,通过微信平台等,建立一线连接,第一时间在平台通知,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感谢您对我区校园周边道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秀全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