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花水函〔2024〕72号
宋惠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赤坭镇蓝田村市政自来水入户的建议》(第1007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水务局、赤坭镇人民政府、财政局、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7日进行了电话交流,经综合区水务局、赤坭镇人民政府、财政局、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供水现状及基本情况
蓝田村位于花都区赤坭镇西南部,村域面积约15.6平方公里,下辖14个经济社,常住人口约2600人,户数为839户。
为解决蓝田村周边的用水问题,由区财政投资,赤坭镇负责实施的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鲤塘村、蓝田村市政自来水管道工程(二期)已于2022年完工通水,目前蓝田村已具备接通市政自来水条件。
二、花都区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由于目前市政供水管网已覆盖蓝田村,建议村委尽快到花都自来水公司申请开通市政自来水,我局将督促花都自来水公司加快办理开通业务,开通后可有效解决村委“用水难”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推进我区农村供水改造项目,将充分考虑蓝田村的经济发展和用水情况,同时结合区财政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该村村内供水改造项目的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供水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