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花水函〔2024〕92号
黄玉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莞村片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供水改造的建议》(第1005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水务局、新雅街道办事处、财政局、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2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新雅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供水现状及基本情况
经核,目前新雅街东莞村已接通市政供水管网,采用总表供水模式,已达到城乡供水一体化且目前的供水压力和供水量均能满足用户需求。由于村内供水管网建设年久,存在爆漏现象,导致漏损较大。
二、花都区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和《花都区水务局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方案》,优先推进我区尚未接通市政自来水和水质、水量不稳定的行政村供水改造项目,东莞村暂未纳入改造计划。
三、工作建议
(一)对于村内供水管网漏水严重的问题,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委托第三方专业探测单位开展测漏工作,花都自来水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从而减少漏损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对于“改水前由于超过国家规定部分的漏水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的建议,根据《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条 住宅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配建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由于东莞村采用总表供水方式,村内的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及水费收缴工作由本村自行负责,且目前暂无水费漏损的政府补贴政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推进我区农村供水改造项目,下一步将充分考虑东莞村的经济发展和用水情况,同时结合区财政的实际情况,考虑将东莞村的供水改造工作纳入“十五五”规划中,有序推进该村供水改造项目的实施。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供水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