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2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花城街函〔2024〕**号
郭颖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罗仙村抗美河旁路灯情况的建议》(第3027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花城街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3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罗仙村抗美河旁的路灯,在抗美河(罗仙段)整治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因河旁道路损坏,需要重新铺设道路,原道路旁的路灯没有统一规划且排列混乱,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经现场核查,花城街罗仙村中心大街总长度约1.6公里,确存在道路坑洼不平的现象,原路灯排列混乱。经花城街讨论研究,拟下拨30万元至村由村解决路灯建设问题。
8月2日,我街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了《关于抗美河(罗仙)路灯改造工程的请示》,会议同意下拨30万元至罗仙村,由罗仙村统筹安排用于抗美河(罗仙段)路灯改造,相关费用在街道财政列支。下一步我街将加强对罗仙中心大街的日常巡查,保障村民的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区罗仙村中心大街道路管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