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公花复〔2024〕73号
王莉云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梅花路红砖车非法售卖、乱停乱放和噪音扰民问题》(第2007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7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核查,梅花路确存在红砖车非法售卖、乱停乱放和噪音扰民等问题。8月6日,我分局派出警力到现场核查,发现红砖车6辆,该批车辆主要是外地牌车辆(湖南、湖北、河南),该司机群体多为湖北人。我分局一直以来都有关注上述问题,此前已开展了专题整治,但由于该问题的核心在于群众依然有购买红砖的刚性需求,违停问题只是表象。下阶段,我分局将从源头追踪、停放秩序及警示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路面秩序清查,优化交通秩序环境。二是通过交通设施微改造,增设阻车石、警示桩等物理设施减少车辆压盲道、占用人行道等违停行为。三是及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镇,对红砖的来源及使用作系统打击。四是发挥一路多方的机制,突破交警末端执法的局限性,使违法销售红砖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