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公花复〔2024〕81号
潘运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未成年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监管问题的建议》(第5007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2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的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在建议中反映现阶段,越来越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其中一部分未成年人擅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进一步加剧了骑行风险。 经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未成年人法规意识淡薄。部分未成年人及家长对电动自行车骑行年龄限制法规缺乏了解或忽视,导致违规行为频发。二是制度不健全、监管缺失。当前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力度不足,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措施。三是非法改装加装问题突出。一些未成年人为了追求刺激或个性化,擅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增加了骑行安全风险。
二、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建议中所提出的四点问题,我局会同区职能部门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全民+重点”交通宣传。在全民宣传方面,区委宣传部、科工商信、教育局和各街镇有序推进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商圈、重点娱乐场所、学校、街镇、村居等场所的LED显示屏持续开展摩电交通整治宣传活动;在村委、居委会设置36个电动自行车专题宣传栏,并定期巡查更新内容,2023年12月2日,隆重举办“文明交通,你我同行”花都区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大力创建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重点宣传方面,今年以来,到205间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2.5万余人次;同时针对老年人群体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积极实践“交警+村社干部+志愿者”宣传模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点对点、一对一宣传共计114场次,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次。”
(二)进一步强化“专业+条块”专项整治。区教育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护学、护畅工作,组织老师、鼓励家长组成宣传志愿者,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劝导、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目前,我区有170所学校开展“警家校”活动,拥有“警家校”示范学校66所,下一步“警家校”活动将在全区学校逐步开展。6月25日起,区公安分局安排警力每日16时左右到联安中学周边、联安村委门前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重点查处未成年人驾驶改装非机动车上路,聚集“翘头”、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
(三)进一步强化“预防+治理”联动模式。区公安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大力开展摩电改装专项打击行动,建立会商衔接、管理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查获的涉及非法改装车辆,溯及既往、一并处罚,形成有力震慑效应。2024年3月2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电池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部署会。会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一是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每周开展摩电整治统一行动;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根据区消安委办的统一安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共同开展夜查联合行动;三是通过商会和品牌代理商对销售单位进行自我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开展摩电交通秩序整治。每周开展至少2次针对摩电交通违法行为精准查处行动,加大打击力度,营造高压严管氛围。同时在主干道、群众反映强烈的次干道等重点区域,针对非法改装、未佩戴头盔、闯红灯、等重点突出违法开展专项整治,打击电动自行车飙车、“翘头”等违法行为。
(二)加快推进电动车上牌登记。对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即时开展宣传,告知预约渠道,加强电动自行车上牌宣传力度,以保障后续非现场执法、源头治理、精准宣传等措施有效落地。
(三)开展涉摩电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分行业、分群体开展专题培训教育,重点加强学生家长、老人小孩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每周发送一次交通安全警示信息。在全区沿街商铺LED显示屏、城中村门禁显示屏等滚动播放电动自行车警示信息,营造宣传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