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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0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04 16:18    文章来源: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农函〔2024〕55号

陈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建议》(第5009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广州花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6月19日、9月4日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与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策支持,保障村干部工资待遇

  近年来,我区严格落实省、市工作要求,相继印发《花都区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花都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规范政策补贴、严格经费监管等措施,不断加强村社干部待遇保障、提升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根据现行标准,按照经费来源不同,我区在岗村干部收入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年度绩效考核奖,每村每年45万元,由区级财政承担资金;二是基本补贴、离任保障村干部的基础保障金,由区、镇(街)财政按比例承担;三是职务岗位补贴、年度集体经济效益提成补贴,由村自筹资金。村后备干部报酬按《花都区农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方案》执行,由区、镇(街)、村三级共同分担。其中,除村自筹资金受村集体经济效益制约、影响少数村干部职务岗位补贴和年度集体经济效益提成补贴的发放外,全区村干部收入情况总体稳定,收入水平逐年上升。针对部分村由于集体经济薄弱,年度集体经济效益提成补贴发放力度有限的情况,区级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对经济薄弱村给予基本运转经费补助:村级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35万元的经济薄弱村,由区财政补足35万元,更大力度保障基层组织有效运转。

  (二)紧抓招商引资,积蓄乡村振兴发展势能

  一是成立招商工作专班,全面开展农业招商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推动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区各部门、各镇(街)成立招商工作专班,全面开展农业招商工作。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花都区招商工作任务细化分工(暂行)方案》,部署全区招商工作任务目标,推动营造良好招商氛围,促进村企双方合作交流,实现互利共赢。2024年上半年,成功招商落户我区的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0.8亿元,达产年产值0.78亿元,有效提升村集体收入,带动当地农户就业增收。

  二是出台强农惠农及农业招商优惠政策,强化宣传推广。我区先后出台《花都区推动集体农业用地规模流转补助办法》、《广州市花都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政策,整理中央、省和市的相关农业项目的补助和扶持政策,全面加强对落地我区项目的奖励和扶持。每年通过编制农业招商手册,推广我区资源优势和奖补措施力度,推动农业招商工作,招引更多央企、国企、农业龙头企业的优质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将持续以招好商、大招商和招大商为任务目标,以央企、国企、农业龙头企业、大企业为重点招商对象,全面开展农业产业链、乡村振兴示范带和典型村的农业招商工作。通过制定落实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线下展会等渠道,加大对我区农村投资环境和资源优势的宣传力度;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引进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项目,促进我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推动保证村自筹部分的村干部待遇。

  感谢您对我区村干部待遇有关工作的关心和建议,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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