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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1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9-04 16:36    文章来源: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农函〔2024〕56号  

钟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一村一财务顾问”试点服务的建议》(第5012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024年6月25日、9月2日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和座谈,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围绕财务监管更加专业化、长效化、信息化,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管“花都样板”,进一步夯实农村高质量发展“基石”,推动农村财务管理朝着规范和完善的方向稳步迈进。

  (一)围绕“三项制度”,强化建章立制,提升农村财务监管规范性。

  一是创新干部选任任命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积极推动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印发《关于加强党对集体经济组织全面领导的实施意见》(穗花组通〔2019〕56号),提出分级提名、资格联审机制,由党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进行考察任命,在全区范围内探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选任任命制。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后,新班子结构明显优化,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同时也强化了村社团结协作关系,拉近了干部、群众之间的距离,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能够实施到位。

  二是与时俱进修订财务管理制度。2018年,我区制定《广州市花都区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提升“三资”管理的规范性、约束力。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从加强培训检查力度、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实现平台信息对接、规范票据管理使用、规范资金账户管理、规范收支预算管理、规范村办企业管理和规范民主监督管理8个方面提出贯彻意见,确保《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有效落实。

  三是落实公章提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存档制度。经联社公章委托镇(街)代为统一管理,经济社公章委托本经济社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代为统一管理,实行双柜双锁保管;社长不得保管本经济组织公章,各社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加强对公章管理、使用的监督,防止滥用、私用公章等乱象出现。

  (二)聚焦“四个一”,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农村财务监管全面性。

  一是规范一个流程。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规范性,开发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支付、网上做账、二维码电子票据、网上财务公开等数字化信息监管功能,实现资金申报-审批-支付-做账-票据-公开“一条龙”规范化线上办理,实行资金分层逐级审核和专项资金多部门同步审核模式,工作人员可随时核查资金申报情况,构建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农村集体资金监管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全区网上资金申报达48898宗,申报金额达134.03亿元。

  二是统一一个代理。2003年我区在广州市率先全面实行村级农村会计代理制(村账镇记);2009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实行提级社账镇记。村社资金使用通过镇(街)进行用款申报、集体账户预留镇(街)监管印鉴等一系列流程,提级管理,权限往上收,进一步压缩腐败空间,不留“空子”。我区189个经联社、1743个经济社全部实行村社账镇(街)代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管理、监督、服务有机结合的农村财务监管体系。

  三是推行一张卡。在全市率先使用统一版式的村务卡办理财务结算,实现村务消费“公开透明、网上留痕、消费存迹、全程监控”,切实解决现金支付的漏洞问题。截至目前,各村(社)已开村务卡2293张,对公消费金额815.8万元。村(社)集体日常办公消费已基本使用转账及村务卡结算,我区“村务卡”制度获省厅肯定推广,吸引了佛山市等多个地区到我区调研学习。

  四是追收一批债权。2018年起,我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清理和欠租追收工作,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目前共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合同27304份,问题合同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历史拖欠租金超2.3亿元。建立拖欠农村集体债务黑名单机制,构建全区调解仲裁体系,依法化解农村“三资”经营纠纷,切实守护好农村集体的“钱袋子”。2021年我区农村土地仲裁工作受到市的认可和表扬。

  (三)围绕“四个开展”,强化检查培训,提升农村财务监管专业性。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我区于2023年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线上培训的通知》要求,组织各镇(街)农村财务管理人员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解读、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干部违纪治理与案例剖析等8门课程进行线上学习。2024年,我区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修订背景、内容介绍,会计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等内容开展培训。2023年以来,区镇(街)两级累计组织培训48期,培训农村财务管理人员4903人次。

  二是开展票据管理自查自纠。2023年,我区对票据管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多次召开镇(街)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严把审核关,强化检查督导,必须根据收入的性质开具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超范围使用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通过本次票据管理自查自纠,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行为规范性显著提升,有效避免了国家税源流失。

  三是开展第三方审计监督检查。我区从2016年开始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参与对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落实各级农村财务监管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农村财务监管行为,化解农村财务管理的突出热点问题。近五年来,已围绕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农村基层组织运转保障经费落实、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审计,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会计工作质量。

  四是开展农村财务公开检查。严格财务信息公开,规范设置公开报表、多平台多渠道定期及时向群众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结合群众需求将公开内容简单通俗化,做到透明阳光,接受群众监督。自2019年起,我区在市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上的农村财务信息的录入和发布率均达到100%。2024年以来,累计抽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9个,发现并立行立改问题45宗。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引入专业“一村一财务顾问”服务,有助于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财务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高农村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化解农村财务风险。各村(社)可结合自身经济发展情况、集体收入水平等现实因素,按需开展“一村一财务顾问”服务。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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