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穗规划资源花案〔2024〕126号
高健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旧房拆旧建新简化办理不动产权证手续的建议》(第2014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经办部门与花东镇政府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4年8月21日、8月28日前往杨三村村委会与您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花东镇政府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建议
经多次与您现场沟通,您反映问题为农村建房资格审核流程较复杂、耗时较长,建议优化农村建房资格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时长。
经与您确认,您反映的问题未涉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业务。如有办证需求,您可直接与我局联系,我局将为您提供相关事项的解答。
二、相关情况
我局已组织花东镇政府等相关职能单位与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了您的建议,并解答了有关农村建房资格审核的相关问题。
三、答复意见
(一)关于您提出的杨三村村民非公寓式住宅规划报建问题,花东镇政府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审批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花府办规〔2021〕2号)规定,按程序推进村民非公寓式住宅规划审批工作。接到村民报建资料后,花东镇政府按程序进行现场勘察、通知当事人提交设计方案和放线测量成果等,资料齐全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提交规划核实申请后,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现场核实,并按程序出具竣工核实通知书。
(二)关于农村建房资格审核的相关问题,建议您向相关职能单位花东镇政府反映。如有需要,我局将积极配合推进。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建房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