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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12 09:30    文章来源:花都区花城街道办事处     【 字体:   】  访问量: -

  花城街函〔2024〕128号

  姚晓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永喜街(路劲一、二期中间)流动商贩整治的建议)》(第2028号)收悉。我街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综合行政执法、综合治理办、环保办、区公安、交警、紫兰居委、路劲和保利花城物业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2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历年来流动商贩普遍存在,尤其是疫情后流动商贩更加普遍,国家鼓励发展并保护“地摊经济”,流动商贩也是“地摊经济”的一种,2023年9月23日,我区印发《花都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路劲一、二期中间及保利花城西门长期存在几十档流动商贩,由于该区域未规划摆卖,流动商贩占道影响交通、油烟和噪音扰民等问题比较严重。近年以来,花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每半月进行了一次集中整治,每日不定时进行巡查检查,巡查整治时采取教育劝离和现场处罚等形式,效果甚微。

  6月17日,街徐志鹏副书记组织区城管局、区公安局、街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治理办、环保办、紫兰居委、路劲和保利花城物业等部门负责人及志愿者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会议明确,从6月19日至7月18日18时至24时,由上述部门各派一人成立联合守点整治组。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查处流动商贩占道乱摆卖问题、环保办负责查处油烟扰民问题、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违法使用管制刀具及生活噪音问题、公安交警中队负责查处五类车问题。通过连续多天联合整治和劝导教育,该区域流动商贩因占道摆卖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均已得到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一个月的联合整治结束后,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继续每半月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每天不定时进行巡查检查,巩固整治效果。

  为提振消费市场、释放需求潜力,结合“流动商贩”需求,从去年开始,我街经济办牵头,就规范融创茂、花城粤街等区域“流动夜市”“灯光夜市”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多次召开协调研讨会,拟参照花山两龙等夜市经验,规范我街“流动夜市”“灯光夜市”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结合路劲一、二期中间及保利花城西门流动商贩的实际情况及商贩需求,下一步,我街协调研讨拟将该区域的流动商贩引导至保利花城东门杨一村地块规范摆卖,彻底解决路劲一、二期中间及保利花城西门流动商贩扰民问题。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街市容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整治前后照片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2日

  附件:6月17日整治前后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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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整治前后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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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整治前后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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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整治前后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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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1日守点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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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守点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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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整治前后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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