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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28 14:02    文章来源:花都区水务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水函〔2024〕97号

陈燕凤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炭步镇污水处理资金欠缺问题的建议》(第4010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水务局、炭步镇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20日进行了见面沟通,经综合炭步镇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原因分析

  我局作为花都区污水处理费的执收单位,每年须将当年代征的污水处理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通过项目资金转移支付的形式返还至各镇,再由镇拨付至相关污水处理厂,以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近年,由于我区财政资金紧张,我局每年部门预算安排的返还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均存在资金缺口,导致未能及时全额返还污水处理费。

  二、解决措施

  为及时拨付每年部门预算安排的返还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我局一直以来都与区财政局积极协调沟通。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返还炭步镇污水处理费400万元,我局已于2024年1月申请全额拨付成功。后续我局将继续加强协调沟通,争取获得对返还炭步镇污水处理费专项更大的资金安排,以保障炭步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你们对我区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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