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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8-22 14:12    文章来源:花都区教育局     【 字体:   】  访问量: -

  花教办函〔2024〕56号

冯丽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学生在校午餐午休托管服务的建议》(第601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6月25日进行电话沟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大家长对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2022年2月,花都区教育局印发了《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建立“政府统筹、学校主体、平台管理、机构协同”校内课后服务创新模式,切实做到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两个覆盖”,落实“5+2”模式。校内课后服务对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同年,我区将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午休“平躺睡”计划列为花都区“十大民生实事”,区财政下拨800万专项资金用于改善午休环境。2022年10月,我区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午休已实现100%平躺睡。2022年底,广州市教育局向我区下拨一次性课后托管午休补助专项经费1930万,推动学生从“舒适午休”向“优质午休”迭代升级,到2023年6月底,我区“躺床睡”的学生41232人,占比32.99%。截至2024年4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加午休托管的学生为119975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24〕1号)文件要求,2024年春季开始,午休看管不再纳入课后服务范畴,不得将午休看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午休看管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各地应继续予以保障。现我区学校免费提供午休看管服务,几乎全部由在校教师负责看管。

  二、关于午休托管“规范收费标准,恢复午托托管服务收费”的建议

  2023年12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出台,文件规定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不得通过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不得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因此午休托管不再属于课后服务范畴,不得收费。

  三、关于学校“取消提供午餐午托服务”的建议

  2024年3月7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4〕1号)明确“午休看管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各地要采用多种形式因地制宜继续予以保障”。因此在家长和学生有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学校应提供午餐午托服务,解决家长接送难题。

  四、关于学校“引入专业的校外午托机构或志愿者团队”的建议

  2024年3月,《广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转〔2024〕1号)要求,各学校午休托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继续予以保障”。各学校可以结合校内外资源、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学生和家长需求等多种因素,在不违背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管理安全、管理效果等因素,一校一案实施。

  五、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继续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课后服务的组织和领导。指导各校调整午休看管服务工作方案,优化教师午休看管模式、调整绩效方案、加强家校沟通,强化正面宣传,争取家长支持,让广大家长充分理解教师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的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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