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花城管建提函〔2024〕33号
尊敬的王杰滔委员:
您提出的《提升花都区各行业生活垃圾收费缴费意识及促进城市环境卫生可持续发展》(第202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各镇街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于9月5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生活垃圾收费工作开展情况
(一)收费工作机制
花都区自2000年起收取清洁卫生费、2006年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生活垃圾收费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指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筹行业指导实施,属地镇街(含区芙蓉度假区管委办)指定本辖区收费单位(一般为环卫管理部门)作为收费主体落实收费工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立区生活垃圾收费管理系统,开设收费专户和各镇街(含区芙蓉度假区管委办)子账户,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费进行归集管理。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缴入国库,区财政主管部门每年全额拨付收费单位,差额次年清算。
(二)收费政策制定情况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的通告》,花都区于2023年9月25日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收取管理制度》(花城管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收费主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事项进行明确,对清洁卫生费的垃圾代运费收取管理进行细化,助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三)缴费对象构成情况及缴费途径
收费对象主要包括行政区域内(不含农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居民户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人员。收费对象通过以下途径缴费:居住在物业小区的居民由物业管理公司统一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再由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给属地收费单位;其他居民在“花都区政府”微信小程序自行缴纳或由收费人员上门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可在“花都区政府”微信小程序缴费或对公转账。
二、具体建议答复
(一)关于垃圾袋管理及税收区分的建议
通过垃圾袋管理防止垃圾跨区收运,从而区分各区垃圾处理成本,这条建议具有创新性。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因为确保每个区域都能稳定供应特定标识的垃圾袋,同时追踪和验证垃圾袋的来源及使用情况,需要建立严密的监管机制,这可能增加管理成本和复杂度。目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过严格审批企业、安装车辆GPS、智慧环卫系统监管等措施,已经实现对垃圾从收集到运输的全链条实时监控,全区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转运至第五资源热力电厂,进行资源化处置。2023年第五资源热力电厂全年共计垃圾处理量为122.46万吨。其次,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花都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目前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收费,不属于特定的税收种类,因此不需要区分垃圾清理税。
(二)关于弃置家具废物或家具的建议
垃圾分类工作是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基础,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旧家电、废旧家具统称为大件垃圾。大件垃圾属于低值再生资源,但回收、利用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缓解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48号)有关要求,花都区一方面加强社区回收网点建设,鼓励居民自行送到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另一方面探索创新回收模式方面,努力发展“互联网+回收”,支持回收企业提供有偿上门服务,借助相关信息平台、移动应用程序等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
(三)关于大型超市提供免费纸箱的建议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根据《实施意见》,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目前,花都区大型超市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向顾客“有偿”提供可降解购物袋,部分超市有免费提供大件纸箱,小部分知名连锁便利店已经使用纸袋完全代替塑料袋。关于您提出的大型超市提供免费纸箱的建议,有助于缓解传统塑料包装难以降解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如果超市能够确保纸箱得到有效回收和再利用,并且纸箱的实用性和成本能够满足需求,那么提供免费纸箱可能是一个更加环保和经济的选择。我们将鼓励超市收集市民群众反馈,根据经营情况和消费者需求进行灵活选择。
(四)关于实行减塑政策推动全广州减废减碳的建议
2021年,花都区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列入第一批“碳中和”试点示范名单。2022年底,花都区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明确,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基本建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发展低碳程度逐步提升。近年来,花都区全力打造创新发展示范标杆,通过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办公”、“限塑”、限制过度包装等专项行动,提升源头减量效能,助力建设清洁美丽“无废”城市。而在生活垃圾收费方面,花都区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多产生垃圾多付费”的原则,令居民和企业主动寻求减少垃圾量排放的方法,从而推动全区减废减碳的环保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媒体、社交平台、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提高公众对绿色低碳全民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持续推动花都区减废减碳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生活垃圾收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