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关于政协十一届花都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47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公花复〔2024〕62号
宋志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建裕街(广场南路)僵尸车的提案》(第2047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提案》中提到,建裕街作为我区中心花都广场区域道路,日常人流量密集,但该路段出现了大量长时间停放、未移动的“僵尸车”,占用了有限的停车资源,影响了道路的通行效率和城市形象。建议从推动立法规范管理、排查建立信息档案、完善机制加强清理等方面,加强“僵尸车”久停不用车辆的整治力度,提高市民对城市出行满意度。
二、工作开展情况
您提出的区政府周边道路建裕街车辆乱停乱放、“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凸显,交通情况日益复杂情况,我分局早已关注,并联合相关部门作出了多方面努力,采取了很多探索性的措施,取得一定成效,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依法依规对违停车辆开展重点整治。目前,我分局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交通法律法规对违停车辆进行管理,针对区政府广场周边道路长期侵占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辆车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僵尸车”涉及被盗抢、走私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开展联合专项整治。为从严清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的废弃汽车,着力建立废弃汽车长效治理机制,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我分局依托区道安办交通安全工作治理平台印发《关于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镇对区内废弃汽车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清理。
1.组织全面排查。我分局组织在全区公路和城市道路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排查;区交通运输局在全区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排查;各街镇对辖区内其他公共区域(包括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开展废弃汽车“地毯式”排查工作。对摸排到的废弃汽车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整理成工作台账。
2.引导自行清理。各街镇、区交通运输局建立废弃汽车初步信息(包括车辆的现状照片、车辆号牌、车辆识别代码等信息),将车辆信息报送到我分局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查询核对废弃车辆信息,积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联系并引导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行清理。
3、实施强制清理。对于在道路上的废弃汽车,由我分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置,对“僵尸车”涉及被盗抢、走私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分别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于在停车场、临时泊位上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停车场管理方依法处置。对于在其他区域内停放的废弃汽车,由区道安办协调属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置。截至8月份,今年共开展“僵尸车”联合整治行动11次,共处理“僵尸车”辆81辆。
(三)设置停车泊位并加强管理。经核查,区交通运输局已在区政府广场周边设置285个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以供市民停放使用,并依据《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的通知》依法对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调节泊位流通率,以便市民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区政府广场周边道路车辆违停、车辆久停不用得情况,我分局在巩固前期做法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违停机动车管控,加强执勤警力的巡逻防控力度,对违停车辆进行劝离、处罚,严管严查违停车辆;二是会同区交通运输局继续优化区政府广场周边停车资源,运用智能化手段加强停车泊位管理,加快泊位流通率,提升市民停车体验。三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打击,针对车辆乱停乱发、长期停放进行专项整治,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协同共治优化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