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关于政协十一届花都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花水函〔2024〕90号
邝正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秀全水库景观资源利用效率的提案》(第2020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花城街、狮岭镇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3日进行了座谈沟通,经综合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花城街、狮岭镇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洪秀全水库位于我区花城街和狮岭镇交界处,是我区水务局下属管理单位区小型水库管理中心管理的小(1)型水库,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我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百千万工程”、绿美花都生态建设,支持区域生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充分发挥秀全水库自然资源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以生态效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
我区持续以“绣花”功夫推进绿道养护管理精细化,努力打造“品质绿道”,目前,洪秀全水库环湖绿道全长约13公里,由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日常管养。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强化绿道管养维护工作。一是强化巡检督办。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每月对管养的绿道进行日常督导巡查、月度考评、处理绿道投诉、发现问题督促绿道整改等工作,及时整改回复。二是完善绿道设施。为保障市民安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每年对绿道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对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需要改造、更换的设施进行统计汇总,分批维修更新,确保绿道安全和硬件设施的提升。属地镇街持续完善洪秀全水库环湖绿道的基础配套设施,设置标识和指示牌。三是绿道宣传推广。我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全方位宣传绿道,配合广州市绿道办,印制了绿道地图、绿道指南、宣传手册,更新了绿道网站,同时充分发动旅游、体育、工青妇、街道等部门及志愿者组织,积极举办绿道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
(二)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情况。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批复》(穗府函(〔2024〕214号),洪秀全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已取消一、二级保护区,现状范围为准水源保护区。秀全水厂目前已停止在洪秀全水库取水生产,下一步将视情况转为加压泵站。
(三)洪秀全水库周边森林生态建设情况。为扎实做好水库周边森林质量优化提升工作,结合我区森林资源现状,今年已完成洪秀全水库周边部分地区的林分改造工作,通过种植具有景观效果的乡土阔叶树种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完成面积 449.7亩,其中杨二村 171.50 亩、东边村 178.58 亩、长岗村 99.62 亩。属地花城街和狮岭镇积极引导群众遵守相关规定保护森林植被,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
(四)水库及周边维护管理工作。我区以河长制为基础,进行常态化巡河、全方位摸查,及时处理水域突出问题,不定期对水库周边(如鱼塘)进行水质检测。日常开展水库巡查和维修养护工作,积极开展水库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我区工作人员每日开展洪秀全水库巡查,对于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情况做好工作记录和台账。及时清理沟渠淤泥、石块、杂草等杂物,对河道、沟渠内的漂浮物及岸边的生活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平整河床,改善水库水质,巩固人居环境治理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洪秀全水库周边绿道建设。进一步完善绿道网络,用绿道串连公园、绿地,构建周边小区、学校等人群聚集地的联系纽带,打造怡人的环河绿道空间。
(二)继续做好日常管养和维护。一是水库水域及周边林地巡查维护。我区将加强管理和监督,做好水库及周边巡查,增加对林木林地的巡查频率和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砍伐、侵占水域等行为,切实保障水安全及库区原有植被覆盖率,共同维护水库环境。二是绿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巡检督办,完善绿道配套设施,加强对区内驿站和绿道等各项设施检查督促。对于洪秀全水库环湖绿道和4号绿道-5号绿道的标识牌存在墙、柱结构损坏、木饰面油漆脱落、凉亭木结构损坏、护栏损坏断裂和标识牌损坏等问题,下一步将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和整改,确保绿道安全、专用、畅通。
(三)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洪秀全水库周边发展。鉴于秀全水库仍为我区省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地表水III类。周边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需按省、市、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开展。我区将结合当前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指引及水库实际条件加强引导,合理进行开发建设,带动全区经济发展。
(四)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结合水安全、幸福河湖、洪秀全水库绿道建设及环境保护等工作,通过派发传单、定点开展宣讲活动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水库库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以上意见可主动公开。
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工程管理、绿道建设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