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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解读)《广州市花都区“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21 14:35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音频解读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4月2日印发了《广州市花都区“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花府办〔2025〕6号,以下简称本方案),现作以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我区“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牵头制定了本方案,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花府办规〔2025〕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杨二村、东边村,三华村,新街村、大陵村,平西村、新和村四宗花都区“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青苗、农村村民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十一章五十六条。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限制性事项、征收实施单位、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

  第二章为征收土地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提前交地奖励以及夹心地、边角地的补偿标准。

  第三章为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本章明确留用地核定标准、兑现方式及兑现前返租补贴标准。

  第四章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本章明确本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五章为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本章明确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的补偿对象及标准。

  第六章为农村村民住宅(宅基地)的征收补偿,本章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宅基地)补偿原则、补偿依据、征收补偿对象认定及程序、合法补偿建筑面积的确定及补偿标准。

  第七章为农村村民住宅(宅基地)安置,本章明确安置方式、安置面积的确定、安置标准、购买存量住房的奖励、补偿安置方式的确定、“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复建安置房验收面积与认购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办法、搬迁费标准、临时安置费和周转房标准、安置人员的登记及住房困难户的认定安置标准。

  第八章为农村村民住宅(宅基地)的其他补偿和奖励,本章明确出租权益损失补偿、小学生交通费、提前签约奖励和提前搬迁奖励、停车位优惠奖励。

  第九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的征收补偿及奖励,本章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的补偿方式、补偿依据、补偿标准、搬迁补偿标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出租经营损失补偿、搬迁时限奖励、征拆补偿权益分配、评估单位确定及评估时点。

  第十章为安置区建设,明确安置区建设模式、建设标准及安置区管理。

  第十一章为附则。

  附件为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用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标准。

  五、征求意见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2月25日至3月27日在项目涉及的被征地村社开展公示,结合公示期间村社反馈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区征地办再次征求区相关单位意见。各部门均无异议后,区征地办将《广州市花都区“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呈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2025年3月31日通过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花府办规〔2025〕4号)等新政策为指导,结合花都区实际情况,落实“一户一宅”补偿安置标准、房票安置标准、住房困难户安置标准等新内容。


3.2《广州市花都区“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城中村改造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图文解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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