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J10-KGW02(清㘵村)地块农民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J10—KGW02(清㘵村)地块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4月20日印发了《J10-KGW02(清㘵村)地块农民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花府办〔2021〕1号)(以下简称本方案),现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广州市花都区储备用地J10-KGW02(清㘵村)地块征收红线范围内地块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协议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及我区有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在本方案第二章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及第四章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中,提出土地征收补偿及房屋征收补偿(含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及一次性耕作补助费、简易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标准,符合上述条例的要求。
三、形成过程
《J10-KGW02(清㘵村)地块农民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2月拟定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2月分别向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征求意见。结合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修改后,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于2021年3月5日将修改完善的《J10-KGW02(清㘵村)地块农民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根据区领导意见修改后,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于2021年3月31日再次将修改完善的《J10-KGW02(清㘵村)地块农民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2021年4月14日通过花都区政府同意并于2021年4月20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J10-KGW02(清㘵村)地块农民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共八章三十一条规定。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第二章为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内容为:(1)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及一次性耕作补助费;(2)明确本方案留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安置及返租补贴;(3)明确本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4)明确本方案的奖励及其他经费;(5)明确本方案的边角地、夹心地补偿。第三章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原则及对象认定,主要内容为:(1)明确本方案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原则;(2)明确本方案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对象认定及程序。第四章为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主要为明确本方案的简易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标准。第五章为房屋安置,主要内容为:(1)明确本方案的安置方式;(2)明确本方案的安置面积的确定;(3)明确本方案的安置房认购。第六章为安置区建设,主要内容为:(1)明确本方案的安置区建设模式;(2)明确本方案的安置房建设;(3)明确本方案的安置区管理。第七章为奖励政策。第八章为附则。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补偿方法只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