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热点解读

(音频解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东风日产地块(花都区CB0102、CB03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等9项规划成果的批复》文件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03 14:48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东风日产地块(花都区CB0102、CB03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等9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东风日产地块(花都区CB0102


  一、项目规划方案批复的依据 

  (一)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附件第6、7条:、产业区块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及优化审批、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设施类、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审批委托各行政区实施。

  (二)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工信规字〔2020〕8号)第十条:工业产业区块的修正由各区政府批准。各区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辖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的操作细则。

  二、批复过程 

  2020年至2021年,根据用地单位等申请,我局开展了东风日产地块(花都区CB0102、CB03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等8项规划调整工作,在地块现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官网进行了现场和网上公示,并发函征求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等部门意见。

  8项规划经2020年广州市花都区城市规划联席委员会第四、七、九、十次会议、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城市规划联席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021年8月3日,8项规划方案通过花都区政府批复实施(〔2021〕-189)。

  三、主要批复内容

  一、《花都区东风日产地块(花都区CB0102、CB03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

  (一)落实花都区消防专项规划选址秀全消防站(CB0301022),用地面积5638平方米。

  (二)落实东风日产厂区(CB0102026)用地面积802822平方米,容积率按原控规落实为3.0;建筑密度按30%为下限控制,60%为上限控制;绿地率按20%为上限控制,不设下限;其他指标不变。

  (三)现有厂区内规划道路按照已批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正为非定位道路,按照规划要求应作为公共通行道路。

  二、《大华村兴隆社文化活动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

  (一)为落实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CB0705005地块北侧由公园绿地(G1)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R22(H14)),新增地块编码CB0705010,用地面积15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

  (二)为平衡被项目用地占用的公园绿地,CB0705005地块东侧新增公园绿地,修正前后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保持4417㎡不变。

  (三)CB0705006地块的用地边界相应调整,总建筑面积保持不变情况下容积率由1.6调整为1.68,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不变。

  (四)服务设施用地内新建建筑需满足退让广清高速道路红线不小于50米。

  三、《花都区秀全街拥军路周边地块及周边道路(CB0401、CB05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

  (一)对部队地块东侧道路及其衔接路网进行修正,同时取消CB0401036工业地块西侧支路;

  (二)落实49.9亩部队置换地块修正为军事用地(含31626部队站前西路4.21亩土地等价置换的21.35亩用地)。

  (三)对修正道路沿线涉及的现行控规3处工业用地,3处农林用地、2处防护绿地进行相应修正。

  四、《花都区欧派梯面一工厂及变电站(花都区CI05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

  (一)优化欧派地块用地布局,根据产权范围、用地现状、道路线位修正欧派地块工业用地面积为83076㎡,同时容积率由2.0下限控制调整为4.0上限控制,建筑密度由50%上限控制调整为按30%下限控制;欧派地块北侧规划110kV变电站一处,用地面积3375㎡。

  (二)结合花都区河涌水系规划,按照水务部门管控红线落实水库西侧现状排水渠,取消东侧规划排水渠。

  (三)调整凤凰路北段线位,局部红线展宽8m;欧派地块中部规划路向西南调整约200m,同时局部线位宜与现状地块贴合布局;变电站西侧道路向西偏移10m。拓宽G106局部路段红线15m。

  (四)调整凤凰北路的局部线位,使其与G106国道交又口的线位平顺对接,提高交通安全性;G106国道高架上跨凤凰路,地面采用信号灯方式处理,不需预留凤凰北路左转衔接106国道匝道。

  五、《花都大道—芙蓉大道立交节点(花都区CC0605、CC0701、CA0404、CA05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

  (一)优化花都大道——芙蓉大道立交节点,在满足交通功能前提下有利于释放用地,完善周边城市功能。

  (二)地块1、2、3修正为一类工业用地(M1),容积率2.0;地块4修正为商业用地(B1),按照历史修规建筑量反算容积率。地块5、6、7、8等4个已有权属且现行控规用地性质与权属一致的地块,按照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不变的原则,修正用地地块面积、容积率等相关规划控制指标。地块9根据立交红线方案对现行控规导则地块边界进行修改,按照地块建筑面积不变的原则,修改地块用地面积、容积率等相关规划控制指标。对现行控规4处农林用地(地块10-11、13-14)、1处水域(地块12)及3处绿地(地块15-17)进行修正。

  六、《广州北站大陵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

  (一)在保证总建筑面积不变情况下,落实天马河滨水景观控制要求,局部修正部分地块容积率指标。降低规划路1以西4处居住地块容积率,地块总用地面积52367㎡,容积率为2.3-2.5,总建筑面积122783㎡;提高规划路1以东4处居住地块容积率,地块总用地面积76081㎡,容积率3.3,总建筑面积251067㎡;

  (二)优化幼儿园布局(CB0604021),由12班幼儿园扩大到18班独立用地,并附设托儿所,用地面积7021㎡,建筑面积5460㎡。

  七、《花山高新科技产业园(CD0101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优化》

  (一)土地利用:由耕地(E2)、园地(E3)、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商业金融业用地(B1)、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M1/M2),地块编码CD0101008。

  (二)规划指标:CD0101008地块用地面积为445984平方米,CD0101006地块用地面积为6169平方米。建筑密度为≥30%且≤80%;容积率为2.0-4.0,绿地率≤20%。

  (三)道路交通:取消106国道与环镇北路交叉口的立交预控示意线;环镇北路宽度由25米调整为30米;规划纵三路线位向东偏移,道路宽度由20米调整为30米;规划横一路向西延伸与106国道连通,道路宽度保持20米不变。规划纵一路、规划纵二路、规划横二路调整为非定位路,道路宽度分别为20米、30米、20米。

  (四)公服设施:新增配建污水处理设施1处、公共厕所1处;东北角新增110KV变电站1处,用地面积为4498平方米,地块编码CD0101007.西南角新增公交首末站1处,用地面积为3547平方米,地块编码CD0101004;新增垃圾转运站1处,用地面积3715平方米,地块编码CD0101005。

  (五)110KV南航高压专用线向北移至环镇北路,沿道路敷设。

  八、《南菱汽车城地块(花都区CC0605规划管理单元)工业产业区块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正》

  (一)同意新增HD172工业产业区块,区块等级为二级控制线,区块面积为1.87公顷,主导产业为汽车配件业。

  (二)同意将该项目所在CC0605088、CC0605089两个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的容积率由2.0调整为2.0-4.0,相应调整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由≤50%调整为≥30%,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三)后续由区科工商信局牵头,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将新增的产业区块控制线报市科工商信局报备。

  (四)地块涉及暗渠,方案报建前应当咨询区水务部门意见。

  (五)地块位于花都区重要景观地段,应当优化建筑设计及立面效果,建筑方案应当报区规划联席会议审议。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