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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解读)《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广州北站)(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7-31 14:39    文章来源: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广州北站)(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7月20日印发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广州北站)(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花府办〔2023〕12号),以下简称“本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广州北站)(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七章,提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简易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集体土地上房屋出租经营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过程

  花都区协调交通重点项目办公室于4月将《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广州北站)(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区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新华街、新雅街共4个部门征求意见;于2023年6月5日向被征地村社和农民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花都区协调交通重点项目办公室于7月11日将修改完善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广州北站)(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2023年7月20日通过花都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广州北站)(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共八章二十九条规定。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限制性事项、征收实施单位、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第二章为征收土地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临时用地(租地)补偿标准和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的补偿;第三章为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第四章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第五章为简易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征收简易建(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第六章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奖励,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征收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安置补偿方式、补偿依据、补偿标准、搬迁时限奖励;第七章为集体土地上房屋出租经营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第八章为附则。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图文解读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滘心〔不含〕—广州北站)(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图文解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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