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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解读)《广州市花都区庙门山北地块项目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24 14:46    文章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广州市花都区庙门山北地块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音频解读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0月18日印发了《广州市花都区庙门山北地块项目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花府办〔2023〕17号)(以下简称本方案),现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广州市花都区储备用地庙门山北地块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地块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协议补偿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四章,提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过程

  《庙门山北地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起草,于2023年5月向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花山镇、梯面镇征求意见。结合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与区司法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并于2023年5月8日至6月7日将修改完善的《庙门山北地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花山镇、梯面镇征收涉及村社进行公示;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于2023年10月8日再次将修改完善的《庙门山北地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并于2023年10月18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庙门山北地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共五章十六条规定。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第二章为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内容为:(1)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及一次性耕作补助费;(2)征地奖励;(3)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的补偿。第三章为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主要内容为:(1)明确本方案留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安置及返租补贴。第四章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为征地社保费用标准。第五章为附则。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补偿方法只适用于本项目。

《广州市花都区庙门山北地块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图文解读.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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