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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图文解读)《秀全街岐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十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12 17:03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秀全街道办事处     【 字体:   】  访问量: -

音频解读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2月4日印发了《秀全街岐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十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花府办〔2023〕22号),以下简称“本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秀全街岐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十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在本方案第二章至第七章,提出征收土地补偿、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简易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出租经营补偿和奖励,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

  三、形成过程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秀全街道办事处于10月将《秀全街岐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十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区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区财政局等单位征求意见;于2023年10月向被征地村社和农民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秀全街道办事处于11月17日将修改完善的《秀全街岐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十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经区政府审定同意后于2023年12月4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秀全街岐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十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共八章二十七条规定。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限制性事项、征收实施单位、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

  第二章为征收土地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征地奖励和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的补偿;

  第三章为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

  第四章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

  第五章为简易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简易建(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对象和简易建(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第六章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及奖励,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安置补偿方式、集体所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补偿依据、非住宅房屋不予补偿的具体情形、集体所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和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标准;

  第七章为停产停业损失、出租经营补偿和奖励,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经营性物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出租经营补偿和集体所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时限奖励;

  第八章为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秀全街岐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地块二至地块十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图读懂.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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