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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广州市花都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13 09:27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现就《广州市花都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细则》的制定背景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我区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基础力量。目前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各镇(街)队伍管理中采用的标准,方法不尽相同,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队伍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基层对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和呼声较为迫切。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月11日印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号),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制定(修订)本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细则》。 

  《细则》的制定和出台,对于加强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管理,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细则》的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办发〔2017〕13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2011〕22号);

  6.《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穗办〔2012〕14号);

  7.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号)。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总则、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招聘和录用、考核及奖惩、工资福利待遇、培训、附则等七个章节,二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目的、原则、适用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职责。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明确岗位设置配备标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岗位分层级划分、工作安排。

  第三章:招聘和录用。明确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四章:考核及奖惩。明确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以及考核的奖惩。

  第五章:工资福利待遇。明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依法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假期。

  第六章:培训。明确培训与交流培训相关机制。

  第七章:附则。明确施行时间与有效期限。 

  四、解释部门及咨询电话

  花都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科,联系电话:36897235,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5号(邮编:510800)

  电子邮箱:hdmzjck@126.com

  五、有效期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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