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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音频、图文解读)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花都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25 10:49    文章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文件: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花都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的公告



《花都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音频解读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3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等规定,我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予以公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我区基本情况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征地社保工作,自2008年建立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工作机制以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政策,在积极配合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2018年至2021年6月,我区累计126宗征地项目办理了社保审核,涉及征地面积18818.3375亩、征地社保资金44984.16万元。

  (二)省最新规定

  2021年7月16日,省印发粤府办〔2021〕22号文,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调整了征地社保资金计提办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涉及内容:

  一是调整征地社保资金计提办法,从原来按保障人数计提调整为“以地筹资”方式,按市或者区县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简称平均区片价)的一定比例筹集征地社保费;

  二是明确征地社保补贴对象为制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年满16周岁,按照“筹集资金分配到户,户内平均分配到人”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是要求新征地项目,在获批后三个月内完成资金分配工作,落实参保到人;

  四是粤府办〔2021〕22号文从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二、政策依据

  粤府办〔2021〕22号“二、征地社保费筹集”规定:每次征地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先保后征”原则,每征1亩地,原则上不低于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所在地级以上市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一定比例筹集征地社保费,计入征地成本,列入工程项目概算。具体计提比例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财力,以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不低于原办法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022年2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制定的我市贯彻粤府办〔2021〕22号实施意见。

  依据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第二条规定:各县(市、区)征收农用地区片价综合地价差异较大的市,可按不低于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所在县(市、区)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一定比例筹集征地社保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较高的县(市、区)按一定的比例计提的征地社保费,应不少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较低的县(市、区)按一定的比例计提的征地社保费用。

  依据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3号)第二款:各区用于核算征地社保费的平均区片价,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根据已公布实施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简称区片价)自行核定、公布执行,并同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所在区执行一个征收区片价的,其区片价为该区的平均区片价;所在区执行两个及以上区片价的,应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核定并公布执行平均区片价。

  依据: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1〕196号)规定:花都区征收农用地3个区片的综合地价分别为11万元/亩、13万元/亩、16万元/亩。

  三、计提办法

  根据粤自然资函〔2021〕196号文件精神,花都区征收农用地3个区片的综合地价分别为11万元/亩、13万元/亩、16万元/亩。

  经测算,我区3个区片综合地价的算术平均地价为13.33万元/亩,加权算术平均地价为12.82万元/亩。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充分沟通,将13.33万元/亩确定为我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即征收农用地筹集社保费每亩2.14万元(13.33万元/亩×16%)。

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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