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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村等184条村村庄规划的通告 【花府[2011]14号】

发布日期:2011-10-05 11:01    文章来源:区政务公开办     【 字体:   】  访问量: -

  各镇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中心村等184条村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广州市规划局花都分局审查通过、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村庄用地功能布局、土地利用规划、综合道路交通、公共服务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环境保护、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等规划内容。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村庄类型、2012年及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道路、配套设施等开发控制指标。

  

  三、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网址为www.huadu.gov.cn。

  

  四、《规划》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与《广州市花都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如需调整《规划》,应按规定程序报送原审查、审批单位进行审查、批准。

  

  附件:村庄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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