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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白广城际铁路(花都区段)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花府〔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01-22 11:29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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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为加强铁路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需在新建新白广城际铁路(花都区段)起止里程为GGFDK29+450至DK53+575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将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GGFDK29+450至GDK35+500段属与广清城际并行段,且广清城际左右线外包新白广城际,该段安全保护区线在广清城际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按广清城际安全保护区线控制,即从广清城际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10米控制。

  二、自GDK35+500至DK53+575段属隧道段,根据《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安全保护区范围按隧道上方中心线外两侧各50米、高速铁路地下车站结构外沿线外侧起向外50米控制。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禁止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原有土地权属不变。

  新白广城际铁路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公告的安全保护区具体范围,在铁路沿线设立标桩。花都区行政区域内各镇(街)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及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支持,并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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