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花府〔2021〕3号】(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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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区政府第16届1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全区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抓紧制订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不折不扣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工作各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工作各项任务。
附件:(花府〔2021〕3号)《2021年花都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工作责任分工》.xls.xls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1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