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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花都区薪象科创中心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花府函〔2023〕105号】

发布日期:2023-05-08 15:04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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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东镇象山经济联合社:

  《薪象科创中心项目改造实施方案》经2023年3月21日花都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区政府研究,现就《花都区薪象科创中心项目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改造范围

  项目地块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村,东至长红腾隆金属制品厂,南至永星路,西至象山汽车训练场,北至花东镇体育公园,已纳入标图建库范围用地面积共计5.3994公顷(图斑编号44011403766、44011403764、44011400626、44011403765、44011403762、44011403768、44011403767、44011403763)。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工程编号:2021测21B029),本次改造范围用地面积为5.4485公顷,包括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3.0476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2.8691公顷,公益性用地0.1785公顷),国有旧厂房改造项目2.4009公顷。

  二、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

  项目改造主体为花东镇象山经济联合社与公开选定的合作企业,按照村级工业园“自行改造”“合作改造”的方式实施全面改造。

  三、规划控制要求

  按照《花都区花东镇薪象科创中心及周边地块(CK05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成果,项目改造范围内的用地性质涉及一类工业用地(M1)、生产防护绿地(G2)、城市道路用地(S1),其中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5.1190公顷,容积率4.0,建筑面积20.4760万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0.3014公顷;城市道路用地0.0281公顷。具体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

  四、改造业态

  改造后项目业态应符合产业发展布局规划要求。根据《薪象科创中心项目改造实施方案》,薪象科创中心项目将以电子商务、技术研发、企业孵化为主导功能,打造以电商运营、信息技术产业等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园。

  五、用地手续办理

  项目改造范围涉及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象山经济联合社集体用地3.0476公顷,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面积后申请办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本改造项目无需抵扣留用地指标。

  各用地面积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实际报批面积为准。

  六、其他要求

  (一)本批复作为办理规划、国土等后续报建审批的依据。在办理供地、流转、规划报建等手续前,应按照有关要求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

  (二)村级工业园统筹实施范围内生产防护绿地、水域和道路等非经营性市政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均由改造主体出资、优先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三)村级工业园统筹实施范围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由改造主体自行统筹实施。需切实保障有关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批复生效实施。

  附件:1.改造范围示意图

  2.更新项目示意图

  3.用地规划示意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附件1改造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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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更新项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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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用地规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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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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