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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8 09:22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访问量: -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202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穗府办函〔2025〕9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通过依法科学调查,客观掌握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为我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样本量扩大至3%。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是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由区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花都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

  各镇(街)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五、调查保障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镇(街)要落实好人员、经费、物资,充分动员基层力量积极参与,组织精干高效的调查队伍,妥善解决调查人员在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区和镇(街)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调查机构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统一管理,建立专项账户,做到专款专用,从严控制开支。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调查内容,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保护调查对象个人信息,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调查取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调查机构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向调查机构提供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多维度宣传,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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