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花府办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花府办函〔2017〕104号】(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20-11-27 17:02    文章来源: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访问量: -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说明:《花都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区直各单位:

  《花都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花都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202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区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市委、区委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极大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企、执法扰民,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主要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事项,包括市场监管事项和其他行政监督检查事项,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监管。

  (三)工作目标

  2017年11月底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市工商局建成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建立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对接综合监管平台开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端口,启动使用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017 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在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

  2018 年底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要达到该年度总抽查次数 10%以上,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

  2019 年底前,依托综合监管平台和大数据分析系统,基本建立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联动的监管风险预警机制。

  2020 年底前,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重点的日常监管制度,建成较为科学、成熟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综合监管平台。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分三个阶段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第一阶段,配合市工商局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基础建设,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技术方案》,依托广州市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综合监管平台整体框架搭建,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随机抽取、公告、信息公示等基本功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间:2017年9月)

  第二阶段,在全市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基础上,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学会操作使用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平台上建立本部门“一单两库”并进行动态更新。通过平台机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自动生成检查任务,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按时录入平台,链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使用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的,相关数据库与信息按照全市平台的数据规范要求进行同步公开)。同时,实现多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对同一市场主体多个检查事项进行联合抽查。(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2017 年 11 月)

  第三阶段,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与有条件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系统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对抽查数据进行监测、挖掘、比对分析、统计及归总,及时掌握相关领域、相关行业违法活动特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2019年12月)

  (二)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具有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职责的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可参照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样式),于10月18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区法制部门审核,并于10月20日前将法制部门审核后的各行政执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电子版报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统一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对外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区法制办,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三)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能,结合监管实际,建立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可参照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样式)。市工商局将依托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数据库,协助各部门在全市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本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全部检查对象,包括检查对象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依据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迁移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四)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检查人员名录库(可参照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样式),其中,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使用同一执法系统的,由市级执法部门统一报送市区两级本部门人员名单;没有使用市级部门执法系统的区级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名单电子版,于10月18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后于10月20日前报市工商局。检查人员名录库纳入人员应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登记信息包含检查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等)、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等,并依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五)制定实施细则。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监管实际,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并将加盖本部门公章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正式书面文件和电子版于10月20日前报区市场监管局留存。(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2017年10月)

  (六)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监管任务和责任,于每年初编制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对外公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有调整的,应在调整当季度最后一周及时公示更新后的工作计划。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对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在保证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造成执法扰企、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在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增强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长期)

  (七)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许可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针对食品药品、文化娱乐场所、物流、安全生产等民生热点、社会关注问题,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局、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做到“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长期)

  (八)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增强随机抽查工作实效。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州节点)、政府部门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惩处并实行联合惩戒,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长期)

  (九)做好监管制度衔接工作。积极做好随机抽查与其他监管制度的有效衔接工作,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开展抽查结果的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及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责任单位: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时间: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高,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部门该项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狠抓工作落实,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工作人员要扎实做好具体工作。要周密计划,统筹兼顾,整合监管资源,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能。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岗位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督导检查,防止出现推诿扯皮、马虎应付、慢作为、拖后腿等现象。对于落实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延误的,区政府督查部门和区监察部门将追究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配套保障。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建设要强化人财物保障,调整优化人员配置,抽调本部门业务骨干,负责该项工作。加大资金投入,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系统与综合监管平台对接的相关建设和改造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予以重点保障。加强软硬件设施配备,更新装备设施,升级软件,经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注重宣传培训。全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使执法人员及时掌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法手段,促进市场监管转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7年10月16日印发


相关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