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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花公路东三地块项目老人临时安置方案的通知 【花府办〔2021〕10号】

发布日期:2022-01-11 17:09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 字体:   】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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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花公路东三地块项目老人临时安置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新雅街道反映。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广花公路东三地块项目老人临时安置方案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广花公路东三地块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的优良传统,提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同时妥善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搬迁老人的临迁问题,保障搬迁老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广花公路东三地块项目征地范围内搬迁老人临时安置工作。

  第三条  安置对象认定

  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且年龄符合条件的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本村户籍老人可认定为安置对象。

  第四条  安置方式

  广花公路东三地块项目需临时安置的老人数量多,临时安置点选址难,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宜大量聚集,采取给予老人临时安置补助的安置方式。

  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能依靠子女养老的老人,应当与子女一同安置。对居家养老与子女一同安置的老人,可适当给予老人临时安置补助。

  老人临时安置补助按年龄划分梯队,实行分级补助(见表1)。补助发放期限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交付房屋当月起,至安置房交付之月止,期间若安置对象身故的,补助发放至身故当月止。老人临时安置补助由新雅街道办按季度发放。

  表1  老人临时安置补助标准(单位:元/月)

梯队

年龄

补助标准

1

70—75周岁(含70周岁)

1500

2

75—80周岁(含75周岁)

1800

3

80—85周岁(含80周岁)

2100

4

85—90周岁(含85周岁)

2400

5

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

3000

  第五条  临时过渡用房补贴扣减

  接受老人临时安置的,该户每月临时过渡用房补贴需依据临时安置的老人数量,从领取老人临时安置补助当月起进行扣减。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花公路东三地块项目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办〔2020〕7号),本村户籍户按农业人口每人每月补贴400元,每户每月不足1600元的,按每户1600元计算,发放临时过渡用房补贴。接受老人临时安置补助的,该户每月实际可得临时过渡用房补贴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户人口数1—4人(含4人):

  该户每月实际可得临时过渡用房补贴=1600元-400元×临时安置老人数

  (二)户人口数多于4人:

  该户每月实际可得临时过渡用房补贴=400元×(户人口数-临时安置老人数)

  第六条  老人临时安置程序

  由新雅街道办公布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向村委会申请确定临时安置补助,由村委会审核通过后,报新雅街道办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本方案执行。

  第七条  资金来源

  老人临时安置补助的资金在广花公路东三地块项目资金中列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1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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