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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优化营商环境“春风送暖”改革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9 00:00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  访问量: -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花都区优化营商环境“春风送暖”改革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馈。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花都区优化营商环境“春风送暖”改革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塑造新动能新优势,有力有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提升审批效能

  (一)企业诉求一码直达。企业在“花都区政府”小程序扫“一码通”,可将投资、生产经营、政策解读等诉求扫码直达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在区和镇(街)两级政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协助解决企业、群众在政务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持续跟踪问效。涉企和民生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事项“应进尽进”,推进行政审批进程全公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二)一窗受理产业用地项目建设审批。对产业用地项目建设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前台设立专窗专员,后台实行联审联批,通过企业家服务满意度评分机制,监督服务专员持续提高审批质量和服务效率。(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牵头)

  (三)重大项目一对一代办。依托招商部门组建的专业服务团队,重大产业用地项目由专人负责,享受一对一全程免费代办服务,以最快速度完成报建手续,推动项目加速动工建设。(花都开发区管委会牵头)

  (四)高效办理“水、电、气、网”。水、电、气、网一窗联合办,企业可在一个窗口一次性办理报装。“零证办水”容缺受理,打造“零材料、零跑趟、零费用”报装流程,无需建设外线工程企业3个工作日内即装表通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花都供电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按职责牵头)

  二、降低经营成本

  (五)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优化中小企业助保贷业务机制,贷款利率从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3倍降至不超过市场报价利率的1.15倍,信用类贷款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牵头)。鼓励银行机构以不高于年化4%的利率发放贷款(限制性行业除外)。区属融资担保公司为抵押物不足的企业提供担保增信,担保费率不高于1.5%。力争向中小、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金额不少于50亿元(区金融局牵头)。建立“穗碳”平台碳账户,推广绿电绿证交易,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广州花都供电局牵头)

  (六)设立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由区属国企共同出资设立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母基金,全力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汽车产业链等前沿产业。(花都开发区管委会牵头)

  (七)降低企业用水用电成本。全面推动重点工业园区供水供电“转改直”,变“一园一表”为“一户一表”。具备供电“一户一表”装表条件的,终端用户抄表到户升级改造,预计每户可降低10%的用电成本,支持企业“轻装上阵”。(区科技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广州花都供电局按职责牵头)

  (八)减半收取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费用。全面降低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费用,个人费用最高降低50%。(区卫生健康局牵头)

  三、彰显执法温度

  (九)规范执法传递助企温度。实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白名单企业“触发式监管”,普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无事不扰”;除涉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行动外,企业可要求提供书面执法双随机检查依据或触发事项缘由,对无法提供的,可拒绝行政检查。规范联合执法检查,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综合查一次”,反复或重复检查的,企业可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异议,司法行政部门查证属实的,责令执法单位立即整改。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公示及时率90%以上;推动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区司法局牵头)

  (十)坚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并动态调整,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统一执法标准,防止任性执法行为。(区司法局牵头)

  (十一)快速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开通涉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畅通企业司法需求反映和处理渠道,以“速立、速调、速执、速结”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加快财产处置,提升执行到位率。(区法院牵头)

  (十二)共同维护良好信用。实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行“一处罚一告知”信用修复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发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开展面对面信用修复指导,处罚信息公示期满时必须提醒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

  (十三)“花企廉盟”行动护民企。设立营商环境观测点,选聘营商环境观测员,强化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全面掌握中小微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企业反映公职人员作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快查快办。组织对中小微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企业廉洁合规顾问团”,通过讲座培训、一对一指导引导中小微民营企业开展廉洁合规建设。(区纪委监委牵头)

  四、优化企业服务

  (十四)优化园区公交服务。优化城区产业园区公交线网布局,开设15条以上“特、快、专、灵”线路,采用“小车辆、短线路、高频次、微循环、定制化”模式,打造惠企惠民公交示范线路。(区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五)加强教育医疗保障。推动公办学位“直通车”改革,提供不少于500个“直通车”专项公办学位,盘活乡镇公办学位资源,更好满足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需求。推广医疗无感支付,就医付费流程刷脸即可“零等候”“零操作”。(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按职责牵头)

  (十六)服务企业智慧信息“零距离”。搭建花都信息平台,实现平台“一屏通”“一码通”,充分展示产业地图、招商地图、政策展示等内容,实现花都情况信息化、产业载体可视化、政策解读具体化、信息推送智能化。(花都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牵头)

  (十七)刀刃向内强监管。企业在办理审批或者接受执法等过程中投诉公职人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停职,并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区委组织部牵头)

  (十八)“花开有声”暖人心。用好“花开有声·花语话政策”宣讲平台和“花政新声”公众号解读营商环境新政,组织专家学者、业务部门到企业宣讲解读政策。统筹各级媒体和平台开设“产业人才话花都”“高质量发展”等专栏,推介我区企业特色亮点、发展成效及规划。(区委宣传部牵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广州花都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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