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图文解读)《新街—大陵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依法、规范、有序、有效推进新街—大陵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
三、形成过程
《新街—大陵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经与被征地村社沟通并征求意见后,于2024年8月拟定征求意见稿,后分别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结合相关单位反馈的意见修改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9月24日将修改完善的《新街—大陵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呈审稿)》提请区政府审定;2024年9月28日通过花都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新街—大陵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共七章二十八条规定。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实施主体。
第二章为征收土地补偿,主要内容为明确本方案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征地奖励费,以及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的补偿标准。
第三章为留用地的核定和兑现,本章明确本方案留用地安置方式以及留用地货币补偿标准。
第四章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本章明确本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核计依据及核计标准。
第五章为简易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本章明确本方案简易建(构)筑物、附着物补偿补偿对象及补偿标准。
第六章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本章明确本方案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式、补偿依据、不予补偿情形、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补偿标准、搬迁限时奖励、出租经营补贴及搬迁时限奖励等标准。
第七章为附则。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