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认真开展我区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做好2023年地方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2.地方预算单位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
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