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开展“花都区2008年至2012年立项农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复核服务工作”的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业绩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花都区2008年至2012年立项农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工程复核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邀具备服务资质的单位对服务工作进行报价,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3个自然日(起止日期:2019年12月17日-2019年12月19日)
二、服务范围和要求
本次共8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立项时间为2008年至2012年之间,涉及梯面镇1个,赤坭镇3个,花东镇4个,8个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231亩。具体任务包括:
1.项目工程复核工作
(1)内业审查。根据各个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变更方案,对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复核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检查竣工报告文本、项目建设情况表、监理总结报告等和竣工图中工程量数据是否一致;检查项目竣工图上图要素是否齐全,标示是否清晰,竣工图中工程的长度、宽度、厚度等量算后是否与项目建设情况表一致。
针对每个项目的资料的规范性和齐全性出具审查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和协助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竣工验收资料。
(2)外业复核。实地复核竣工图与实地是否一致,实地量测工程量,复核各项工程完成明细数据与实地是否一致等,并在工程复核表中做好现场复核记录。
针对每一项目形成一份含图片记录的工程复核报告(附工程复核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复核方法及内容、复核成果及相关结论等。
2.验收协作
协助验收单位开展工程复核、组织验收等工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
3.时间要求
须在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进场,45个自然日内完成工程复核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须具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相关业绩;
4.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四、报价单位需提供基本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承接相关项目的清单,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19年12月19日17:00前提交我局办公楼821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7736861;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