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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关于开展用地指标编制“建新方案”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28 11:55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按照广州市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花都区土储项目属于自行解决指标项目。目前,我区一批土地储备项目拟按照指标使用要求,按照批次编制“建新方案”。我中心拟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技术单位承担本项工作,现诚邀相关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工作方案的制定、成立工作组、确定工作方案及技术路线,编制报告。

  (二)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各地块情况。

  (三)编制“建新方案”。严格按照我区项目审查报批进度,编制和提交“建新方案”成果报告、相关附件和数据库;协助组织开展公示、听证、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直至成果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及备案。

  (四)代拟有关函件、请示等相关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审查过程中需补充的各类材料编制工作。

  (五)协助完成用地报批相关流程梳理及培训。

  (六)协助建设整理复垦周转指标台账,便于日常管理及应用。

  (七)服务期限:半年

  (八)项目数量:不超过18个项目的“建新方案”。

  (九)驻场人员要求:为保证高效完成项目编制,服务期内,技术单位需派驻2-3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办公,且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同时兼顾其他项目。参照我中心的日常考勤和工作管理制度对驻场人员实行到岗考核。

  (十)质量要求:成果符合相关文件审查要求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批复。

  、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起止日期:2020年9月28日-2019年9月30日)

  、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参加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出具委托书由指定受托人到场提交报价文件及服务方案;必要时现场进行答疑。

  (四)土地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

  、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三)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经验业绩,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五)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加盖公章);

  (六)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七)专职人员驻场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服务方案。

  其他注意事项:

  1、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连同资质证明文件等上述相关资料于2020年9月30日(周三)17时30分前提交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公大楼704室。

  2、该公告仅作为了解市场行情使用,不代表该项工作内容必须实施,或必须在报名单位中选取实施单位。

  联系人:邝工,联系电话:36932207;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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