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关于储备地块编制“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的询价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21号)关于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精神,根据《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7号)以及《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我中心拟聘请符合资质的技术单位承接本项工作。现诚邀相关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各地块情况。
(二)按照《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纳入开发利用地块中的耕作层进行剥离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包含耕作层剥离区位置、土方量计算,土壤运输、利用、堆放和管理,资金估算、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并提供《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
(三)服务期限:半年
(四)项目数量:不超过12个项目的“水田剥离方案”。
(五)驻场人员要求:为保证高效完成项目编制,服务期内,技术单位需派驻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办公,且必须专人专职,不得同时兼顾其他项目。参照我中心的日常考勤和工作管理制度对驻场人员实行到岗考核。
(六)质量要求:合格。
二、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起止日期: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6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花都区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参加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出具委托书由指定受托人到场提交报价文件及服务方案;必要时现场进行答疑。
(四)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经验业绩,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五)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加盖公章);
(六)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七)专职人员驻场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服务方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连同资质证明文件等上述相关资料于2020年10月26日(周一)17 时30分前提交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公大楼704室。
2、该公告仅作为了解市场行情使用,不代表该项工作内容必须实施,或必须在报名单位中选取实施单位。
联系人:邝工,联系电话:36932235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