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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关于开展储备用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29 17:45    文章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的精神,根据《非农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指引》(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37号)等规定,结合《花都区土地储备“十四五”规划》,计划对推进的储备地块编制《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实施方案》。我中心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技术单位承担本项工作,现诚邀相关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各地块情况。

  (二)按照《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规范》(TD/T1048-2016)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纳入开发利用地块中的耕作层进行剥离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包含耕作层剥离区位置、土方量计算,土壤运输、利用、堆放和管理,资金估算、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并提供《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

  二、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起止日期: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参加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出具委托书由指定受托人到场提交报价文件及服务方案;必要时现场进行答疑。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经验业绩,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五)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加盖公章);

  (六)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七)服务方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连同资质证明文件等上述相关资料于2021年12月31日(周五)12时00分前提交给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公大楼706室。

  (二)该公告仅作为了解市场行情使用,不代表该项工作内容必须实施,或必须在报名单位中选取实施单位。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3693221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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