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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关于首期政府储备项目前期及用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29 17:14    文章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 字体:   】  访问量: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花都区土地储备“十四五”规划》,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拟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技术单位开展首期政府储备项目前期及用地报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工作。现诚邀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负责编制储备项目前期及报批所需基础材料。根据拟定的储备项目红线跟进办理选址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宗地图制作等事务性工作;根据最新用地报批的政策文件要求,收集相关部门资料;协助对报批范围红线进行技术审查与确认;代拟和组卷规划、社保、执法、权属等各类报批材料;协助做好公示、听证工作;并及时沟通解决用地报批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二)跟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审查进度,并取得用地批复。在报批材料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后,做好跟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及协调工作,并根据审查意见及时进行补件完善,直至取得项目用地报批的批复文件,并做好统计、归档等工作。

  (三)跟进省自然资源厅对用地报批材料备案,按要求补正有关材料,直至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首期拟开展较为简单的服务项目共10个,面积合计约652亩(约43公顷),进展情况及清单详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起止日期: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8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具备在花都区持续跟进服务的能力和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参加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出具委托书由指定受托人到场提交报价文件及服务方案;必要时现场进行答疑。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经验业绩,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五)诚实信用(在信用中国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加盖公章);

  (六)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七)服务方案。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价按单宗、5宗合并委托、按12个项目/年进行包年服务的三种方式分别报价。

  (二)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连同资质证明文件等上述相关资料于2022年10月8日17时30分前提交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分局办公大楼703室。

  (二)该公告仅作为了解市场行情使用,不代表该项工作内容必须实施,或必须在报名单位中选取实施单位。

  联系人:唐工,陈工,联系电话:020-36932281。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

  附件:首期拟开展用地报批地块清单.xlsx

广州市花都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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