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直管房和土地公有资产全盘移交经营使用管理项目咨询服务询价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公有房屋的经营和管理要逐步实现社会化、专业化。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拟聘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我区直管房和土地公有资产全盘移交经营使用管理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现诚邀相关单位进行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直管房和土地公有资产全盘移交经营使用管理项目咨询服务。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花山镇、花东镇、赤坭镇、炭步镇、狮岭镇共1161套直管房(建筑面积共95606.61平方米)及28宗土地(用地面积共 9324.09平方米)。
三、资金来源:该项目结算费用由中标的运营单位支付。
四、工作目标:以1189处物业为整体标的(最终套数以委托方确认的数量为准),通过经济可行性研究,确定合理的委托经营期限,供内部决策。
五、项目内容:
1.政策及路径研究
根据项目特点,梳理项目涉及到的公房、保障性住房、国有建设用地再利用等相关政策,研究本项目的实施路径。
2.各类型物业租金预评估
通过现场调研及收集整理项目标的物周边物业的租金情况,结合项目定位,对本项目物业租金进行预评估,编制《花都区政府直管公房装修改造建设运营项目首年租金资产评估报告》。
3.维修、翻修、重建成本的标准研究
根据相关文件、实际案例,以及期满后物业移交要求,研究确定本次测算所涉及的建设成本。
4.委托经营期限测算
根据上述研究,合理测算项目的委托经营期限。
5.编制相关文件
编制《移交协议》;
编制《花都区政府直管公房装修改造建设运营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花都区政府直管公房装修改造建设运营项目租赁合同》;
编制《产权交易信息发布申请书》、《综合评分表》等公开挂牌材料。
六、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时间为三个月,自合同生效起至全部工作完成。
七、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咨询服务、评估等相关资质的单位。
八、报价期限:5个工作日(起止日期: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
九、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经验业绩,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商品报价单(加盖公章);
(五)咨询服务资格证明材料。
十、报价方式:
(一)各参加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报价文件,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3年5月10日17时30分前提交我局办公楼北座202室。
(二)该公告仅作为了解市场行情使用,不代表该项工作内容必须实施,或必须在报价单位中选取实施单位。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小姐
联系电话:020-36962399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9号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